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营造绿色互联网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禁止利用网络通过电商平台发布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违法违规信息;
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制售假药、第二类精神药品等;
禁止无证生产经营以及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严禁出现任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知!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营造绿色互联网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禁止利用网络通过电商平台发布涉及婴幼儿食品和药品的违法违规信息;
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制售假药、第二类精神药品等;
禁止无证生产经营以及无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严禁出现任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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